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亲朋同族间因果牵缠的原理
作者:莲晓  发布时间:2020/10/9  阅读次数:527  字体大小: 【】 【】【
        亲朋同族间因果牵缠的原理    


  家中做了大恶的人,为什么有时不由他独自承受恶报,而常会祸及家人子孙,连累无辜呢?

   这种报应现象,不能只看此一时。
   因为不少情形中,表面上看似不合理,但事实上,依然符合最潜深的法则。
   佛教揭示的因果律,亦可以称为“万有因果律”,适用于心与物的变化和心物合一的变化过程。
   世间所有的现象,均为“因缘果报”所造成。由上文的何老翁等例,便可印证。
   因是主因(如种子),缘是助因(如水分、土质、肥料、阳光、人为等),由因缘和合而生出来的东西便是果(如种子发芽长大、开花结果)。
   因此“诸法因缘生,诸法因缘灭”,宇宙人生万事万物都是因缘和合时才能产生的;而因缘离散时便要变化或者消亡。
   佛经早已有说:“假如百千劫,所作业不亡,因缘会遇时,果报还自受。”(一旦种下了因,时间再长也不会自动消亡,这个因不论长久短暂,若遇到助缘,如土壤、水份、光合作用等,即会孕生出结果。)
这自然法则不是“自作他受”或“他作自受”,而是“自作因自受果”。
   一切祸福,皆由自召;果熟时,有时会自动受报,有时会受到由护法执法神依自然规律而执行的赏罚。
   因果报应是“自作自受”,纵然是父子或者至亲也不能替代。
   除非其具善因的转化条件和机遇,如皈依佛或虔敬大修行者,得良善因缘等等,才可遇上修行的大成就者,能视其因缘的可改性,以大法力及善巧方法,而或添或减,或转移或替代。
   有说,某某人家祖先行善积德,子孙就会得到好报。
   表面上看来是这样,但严格来说,子孙所以能获受福报,仍与子孙过去所自种的善因相关联。
   先人后人的前世今生,有主导或协从或共同而种下相同、相类的因,而至在后世得相同或相类的报应。
   再有是,祖先若能积德,就可以感引相同善业缘者前来会聚,使有福者结为亲朋眷属;反之,祖宗无德或缺德,就会召引同样恶业缘者为后嗣,同来承受应得的各种业报。
   有一传说事例,可以一窥“近亲转世为随从眷属”还债报恩的相报情形。
   大清乾隆帝对和坤的宠信有加,据记载,是另有隐情的。
   在乾隆帝还未当皇帝,只是宝亲王的身份时,曾钟情于豆蔲年华、具洛神风韵的马佳氏。而这马佳氏,竟然是他父皇雍正皇帝宠爱的妃子。
   宝亲王那年仅十七岁,但情窦已开,常在没人的时候,跟马佳氏调笑。
   一天,不知为什么,马佳氏误撞到宝亲王的眉际,恰被皇后钮祜禄氏看见。皇后妒恨交杂,便以马佳氏调戏皇子为名,下令将马佳氏牵到月华门勒死。
   宝亲王知道后,流着泪扑到月华门前。
   此时的马佳氏粉颈上已被绳子勒了,奄奄一息。宝亲王放声痛哭:“我害了你。”然后咬破自己的指头,滴了一点血在妃子的颈上,说:“我今生无力救你,来生以红痣相认。”
   但见马佳氏似有感知,淌下两行酸泪,便芳魂消匿了。
   宝亲王细细端详了马佳氏的脸面,然后吩咐用上好的棺木盛殓,并买通宫女把马佳氏贴身的衬衣脱下来,珍藏身畔,日日同眠。
   乾隆登基后,这件事渐渐竟淡忘了(笔者评注:痛到极处也是空,山盟海誓何其幻!)。
   然而,在遇到和坤以后,竟忽然发觉他酷似马佳氏,颈上恰巧就有一颗鲜红的血痣;而且,和坤的情态等也与马佳氏有类同之处,等等。
   因此,和坤就被乾隆帝认为是马佳氏的再世,并对他宠爱万千。
   这样的宠爱,不幸却滋长了和坤的大贪,并最终导致其重蹈悲剧报应:
   这马佳氏转到和坤这一世,还是被人(乾隆的儿子嘉庆帝)降旨下令,自缢勒颈而死,再度将生命支付于索颈之物中。
   另外,和坤生前常给人下套,下“死套”,圈名圈利,圈一切“可爱”之物之名,套牢不放;没料到最后,给反作用力一反弹,竟反圈到自个儿的颈脖上来,套牢紧逼,不得不受报,不得不“被套”死。
   真是如同以“实验室”白老鼠身份的牺牲来,给世人再证再证:
自然生命界中,果然潜在有因果报应的作用力及其公式定律。
   和坤与其前世马佳氏的结局,竟有何等相似之处,实在令人慨叹:
   人若生处富贵荣华而不知修行,是难免容易制造恶业;大权在手会滥用,大财在手会腐化!
   除非真信佛、信因果、真修行,否则,难免总有一世,会遇着不善机缘而行差踏错。
  
亲朋之间,往往互为因果。
   为什么会遭逢恶妻?原是此夫在前世对她恶,对她抱怨嗔怒咆哮,故而今生受到回报。
   为什么子女会来败家?朋友会来拖累?原是前世欠了他她,该还终归要还。
   而旺夫之妻、忠孝之儿,则是来报恩还情的。
   所以,亲朋或良或劣,不能只会怨怼对方,要有自知之明:
   这是自身前世“不慎”,咎由自取而已,应自当忏悔;且要“精勇努力”,忍 受亲朋宾客在因缘果报潜规则之下,赐予自己反作用力的“回报”。
   受报时,难受亦要受,难忍亦要忍;受得了当享受,受不了更难受。还债“吃药”时,岂有不受“苦楚”的呢?!
   忍得云开见日出。否则,有债不还,还竭力拿出家伙,抵挡反抗,再损对方,不就成了: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旧债未偿新债添,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怨怨相报无期了;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下生苦叹逢不淑,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再世难解遇不孝!
   家出恶爷,难免是孙之报应;家出奸夫,少不免也是妻之劫报。
   家出了个英雄富豪,令众宗亲沾光获益,是各亲人在不同程度上共业的报应:前世协同做了大善,领头者得大福,协同者均分得一杯羹。
   单位出了个损人,连累所有同事甚至客户,是前世分得其损人不义之所得,而今世同受偿还之共业。得大还大,得小还小。
  
物以类聚,人以群分。
近朱者赤,近墨者黑。
   常近拜佛者,染得一身檀香气;常近豺狐辈,惹得一身狐臭味。
共业受报者,同生一家庭、一家族、一团体,乃至一国家,在会聚之后,若有人的观念、心思与行为发生改变,变好或变坏,那样其所种下的业因,就会与其家人与同族等人不尽相同;将来的果报,亦就有所差异。
   所以同遭大难,有得救有不得救,有伤轻有伤重;同获大幸,有得利有不得利,有得多有得少。
   如此种种,报应分明。籍着老天之电脑,不知胜算人世之电脑多少、精密多少!
   在“必有余庆”“积善之家”中,若其子孙不再行善,并产生恶行,就可能逐渐或突然变作未“必有余庆”,而且还会往家道衰败破落里栽倒。
   这些业缘错综复杂的受报情状,数之不尽,都是既不冤枉,又非矛盾,而是咎由自取,公平公理之理所当然罢。
  
     莲晓[原创]
     莲晓某世是康有为,再前世正是李淳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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