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方人和东方人在思维方式上有极大差异。西方人信上帝,总试图用现代科学的方法证明上帝存在,如爱因斯坦、牛顿。他们认为信仰并不排斥理解,他们用各种方法证明上帝是存在的。下面是几种证明方法: (1)本体论证明,这是安瑟尔摩提出来的。其要点是:上帝是无限完满的;一个不包含“存在”性质的东西就谈不上完满,因此,上帝是存在的。 (2)宇宙论证明,这时阿奎那提出来的。具体有以下三个论证:(a)自然的事物都处于运动之中,而事物的运动需要有推动者,这个推动者又需要另外的推动者,······为了不限于无穷后退,需要有一个第一推动者,这就是上帝。(b)事物之间有一个因果关系的链条,每一个事物都以一个在先的事物作为动力因,由此上溯,必然有一个终极的动力因,这就是上帝。(c)自然事物都处于一个生灭变化之中,其中有些事物是可能存在的,有些事物是必然存在的。一般来说,事物存在的必然性要从其他事物那里获得,由此上溯,需要有某一物,其本身必然存在,并给其它事物赋予必然性,这就是上帝。 (3)目的的证明,也是有阿奎那提出来的。具体有以下两个论证:(a)自然事物的完善性如真、善、美有不同的等级,在这个等级的最高处必定有一个至真、至善、至美的存在物,它使世上万物得以存在并且赋予它们不同的完善性,这就是上帝。(b)世上万物,包括冥顽不灵的自然物,都服从或服务于某个目的,其活动都是有计划、有预谋的,这需要一个有智慧的存在物的预先设计和指导,这个最终的设计和指导者就是上帝。 | |